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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管理

湖南工程学院关于大学生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工作方针,激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规定。

一、竞赛宗旨

学科竞赛为学生提供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平台。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能够营造学院的学术气氛,培养大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竞赛范围

学科竞赛范围包括我校现有和今后推出的校级和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比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竞赛、“挑战杯”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结构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和艺术设计竞赛等。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国家或省部级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主办;校级学科竞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相关系(部)或部门承办。教务处负责根据形势发展设置有关的学科竞赛项目。

三、竞赛组织和领导

学科竞赛的参赛学生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组队。学科竞赛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如制定竞赛规程、确定竞赛规模和时间;负责协调与竞赛有关的联系工作;负责组织校级学科竞赛命题、评审等工作;筹措竞赛所需经费;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颁奖等工作。

有关系(部)或部门负责承办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由数理系负责,电子设计竞赛由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负责,英语竞赛由外语外贸系负责, “挑战杯”、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由校团委负责,机械创新设计由机械工程系负责,结构设计竞赛由建筑工程系负责,程序设计竞赛由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负责、艺术设计竞赛由纺织工程系负责等。承办的系(部)或部门应指定一位副主任(或相同级别工作人员)负责学科竞赛总体工作,提供竞赛所需的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为竞赛配备必要的指导教师,组织学生的赛前辅导和培训,指导学生参加竞赛,以及做好参赛的后勤等工作。

承办竞赛系(部)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学校宣传部、团委、学工处和学生会共同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

四、参赛经费

为了创造更好的学科竞赛条件,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学校将加大学科竞赛的投入,并鼓励多方面筹措竞赛经费,如企业赞助等。对于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的报名费、竞赛所需的耗材、竞赛期间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的餐费和交通费均由学校给予补助。参加校级学科竞赛的参赛队,酌情给每个制作实物(模型)的参赛队适量的材料费补贴。

五、有关奖励

学生或指导教师除获得主办单位的奖金和证书外,学校将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指导教师进行奖励,根据学生工作处有关奖励政策对学生进行奖励。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通过鉴定后,可获得创新学分,具体规定见《湖南工程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此外,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讲课、竞赛期间教师值班,以及竞赛工作相关人员等,学校将酌情给予补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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