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年秋季办理火车票优惠卡充值一次,以班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收集学生证到教务处统一办理。(主校区:教务科C-301室 南校区:南院教务办)
2、办理时间:秋季第十五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
3、此前未使用优惠卡购火车票的同学无需办理,仍可继续使用;一年级学生新发的优惠卡中已经有4次购票次数,无需办理即可购票。
4、如充值过程中发现优惠卡损坏不能增输购票次数,请于秋季第十六周的星期一至星期四在各系部教学秘书处登记补办, 系部教学秘书于第十六周星期五交教务处(教务科C-301室)统一办理(除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予补办优惠卡)。
教务处
200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