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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学补考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学

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学补考定于20229月17日-18日进行。其中9月13日下午为机试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且成绩在30分(含)以上或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正常考核并按程序已经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凡被取消期末考核资格、无故缺考、考核舞弊、考核成绩在30分以下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按照补考安排,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到达指定教室参加考核,并通知学生对本人的补考课程进行自查。如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及时报学院,学院汇总后由教务秘书在9月8日12点前到考试中心(机械楼227-2)进行核实确认。

(二)错过考核时间学校不再重新组织补考,只能报名重修。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各学院统计汇总2022年9月23日17点前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考试中心备案。

(三)提醒学生参加考核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两证不齐者不能参加考核。如学生证丢失须考前及时到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机械楼227-1)补办;有效证件丢失须提前到本学院学办补办身份证明(身份证明上须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经学院副书记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提醒考生在开考前,务必先核对试卷是否与所考课程一致,如有疑问第一时间报告监考人员。

(五)各学院须做好本单位监考人员的考务培训和考前诚信教育,按照学校要求履行监考职责和诚信参考。

     三、监考要求

(一)每个考场两名监考人员,排名在前的为主监考,排名在后的副监考;

(二)监考人员开考前20分钟到新校区B-305领取试卷、安检仪、监考牌并布置好考场,监考全程佩戴监考牌;

(三)监考人员开考前在考场黑板上书写“诚信考试、杜绝违纪舞弊”等宣传标语,教育学生诚信考试,预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四)发卷前,监考人员必须宣布考核纪律:

1.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已带入者须关机关闹铃后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2.凡请人代考、替人考核、利用通讯工具舞弊的或在校期间第二次被认定为考核舞弊的或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而威胁或诽谤诬陷考核工作人员和其他学生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3.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后,若不主动交给监考人员(不论看与不看)管理或夹带与考核有关的资料,一经发现,即做舞弊处理。

 (五)在进行安检时,主监考在讲台前,掌控全局,副监考逐一核查学生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两证不齐的学生不得参加考核。有效证件丢失的学生须持学生所在学院学办补办的身份证明才能参考(身份证明上须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经学院副书记签字后方可生效);

   (六)开考后认真监考,加强考场巡视,预防考核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发现学生有舞弊苗头,要及时制止并提出警告。不听劝告的可提前终止其考核。一旦有违纪、舞弊情况发生,第一时间报告流动监考人员,同时收集并保存相关舞弊证明材料,详细填写《湖南工程学院考核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并在表格上签名;

   (七)考核期间,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吃零食、聊天、看报刊杂志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开考后不准在考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

 (八)考核结束后,按课程类别清点、整理、核对试卷份数并经流动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装袋。多余试卷及草稿纸必须全数收回;

 (九)负责记录考场第一个交卷学生姓名及交卷时间;记录考场最后一个学生交卷时间;

 (十)详细记载考场情况,认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开学补考安排表》。

    四、考生须知

 1参加考核必须携带学生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两证不齐者不能参加考核;如学生证丢失须考前及时到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补办;有效证件丢失须提前到本学院学办补办身份证明(身份证明上须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经学院副书记签字后方可生效);

   2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规定位置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以内,不得退离考场;

   3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已带入者须关机管闹铃后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若不主动交给监考人员(不论看与不看)管理或夹带与考核有关的资料,一经发现,即做舞弊处理;

   4请人代考、替人考核、利用通讯工具舞弊的或在校期间第二次被认定为考核舞弊的或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而威胁或诽谤诬陷考核工作人员和其他学生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5考核中或考核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核资料带出考场。

     五、试卷管理

(一)考核前,考试中心必须认真核对考场试卷,不得少卷、错卷、漏卷;

(二)考核结束后,按学院分类及时整理登记考场有效试卷,放制卷室保存;

    (三)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各学院(部、中心)教务秘书或任课教师到主校区B305领取有效试卷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所有试卷须当面清点无误后签字确认。

 

 

                                   2022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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