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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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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关于制订200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

 

(二OO九年六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构建教学型大学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教学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制订200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紧跟教育发展方向;要体现“重基础、宽口径、强实践、擅应用”的教学指导思想,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我校的办学定位和整体发展目标;要树立“特色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突出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二、基本原则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

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德育渗透到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去;加强对学生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使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具有终身学习的健康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要处理好知识、能力、素质养成之间的关系,在注重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2.培养计划整体优化,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

人才培养计划是一个完整、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制要求,统筹培养全过程,科学处理德智体美、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理论与实践、面向全体学生与因材施教、课内与课外等方面的关系,明确每门课程和培养环节的教育目标和作用,注意它们之间的主次和层次、内在联系和相互配合,确定合理的时间比例。通过优化课程和实践环节设置,重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做到减少理论教学课时,保证实践教学时间,体现我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3.理论教学与工程训练相结合,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人才培养计划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环节、教学过程安排,要在宽泛的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实践教学平台之上,实现“两体系三并递进”模式:将实验、实习、工程实践与理论教学并举、并重、并行,其中理论教学的递进体现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的递进;实践教学的递进体现为基本技能培养——综合应用能力和设计能力培养——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递进。要加强课内外实践性课程与实践环节,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4.遵从教育部制定的专业规范,紧跟教育教学改革方向

要根据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和学校的办学特色,确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业务规格与业务范围、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按不同的学科门类,确定各种课程类别的参考比例以及理论与实践的比例。工科专业还要逐步满足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执业工程师标准构建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体系,逐步实现学校专业教育与国家执业工程师认证的对接。

5.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突显专业办学特色

制订人才培养计划时,各专业在遵循教育部、学校有关统一规定的情况下,在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限修课程、选修课程设置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过程安排等方面,可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专业方向,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采用不同的做法,体现各专业的不同特点,发挥各专业的优势,形成各专业的办学特色。要体现学分制的优点,设置足够多的、种类多样的选修课程,使学生能根据自己的情况而选课,做到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才智和潜能。

三、基本要求

1、准确地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业务规格

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的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各专业应在符合学校总体目标的前提下,结合自己的现状、发展目标和专业特色,准确地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认真研究本专业的业务规格,提出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应能达到培养目标,工科专业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要考虑与专业认证要求对接。

 2、科学地进行学时分配

科学合理地进行学时分配是充分发挥学生学习主动性与创造性、改进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全过程的学时分布、课内与课外的学时比例和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学时比例等。应逐步提高选修课程的学时比例。在总学时安排上,要努力改变总学时数过多的状况,力争总学时数能有明显减少,将总学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3、进一步优化理论课程体系

按“大专业学科平台+小方向课程模块”的结构优化课程体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分析本专业涵盖的知识领域和知识、能力要求,认真分析每一门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学地设置课程。将达到本专业需具备的知识与能力要求所必须学习的课程设为必修课,使学生在学完这些课程后,能达到专业的基本要求。特别是针对目前专业课偏多、分割过细、内容泛化的问题,要精心设置专业必修课。在此基础上,为了突出专业特色和学生个性培养,按模块设置选修课。不得“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通过科学设置课程,优化课程体系,做到理论课时减少,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不变。

整合课程内容,改变课程内容陈旧、简单拼凑以及课程间内容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要根据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

4、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分为课程实验、集中实践环节和课外实践活动。要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分析本各专业所需培养的能力,把它们分解为子目标,根据这些子目标设置相应的实验、教学(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以及必要的课程设计、大型(综合)实验等。要对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进行整合、优化,防止内容重叠、空泛和脱节。

分层次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按照“验证性实验-综合与设计性试验——研究与创新性实验”三个层次设计实验内容,实践教学环节按“基本技能培养——综合应用能力和设计能力培养——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个层次设置,实现实践能力逐层递进。工科专业要注重工程教育,强调大工程意识,强化实践环节的工程性、综合性和先进性。

鼓励实践教学独立设课。实验学时较多的课内实验可独立设课,内容相关度较大的课程群的实验,可进行整合并独立设课。继续实行“全开放实验模式”,通识基础、学科基础实验原则上应采用“全开放实验模式”。鼓励实验室向校内全体学生开放。

在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纺织工程等3个专业继续试行小学期制,将实践教学环节集中安排在一个小学期,实践小学期长短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安排在学期后半段。要认真分析各环节的内容,处理好各环节之间、实践教学与理论课程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实践小学期的作用。

5、强化课外实践活动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充分发挥课外实践活动在培养综合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培养方案中设置一定课外实践学分,引导学生自觉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研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框架

人才培养计划的内容以文字和表格表达,力求简明、清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目标

2、业务规格与业务范围

3、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4、学制与学位

5、学时与学分

6、教学安排表

(1)总周数分配安排表

(2)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3)理论课程教学安排表

五、具体规定

1、各类课程设置比例,原则上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课程类别

学科

通识教育基础(%)

学科基础(%)

专业课程(%)



工科

50

35

15


文科(含艺术类)

30

45

25


经、管类

45

35

20


理科

50

30

20


2、实践教学环节要求

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应注重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保证时间,保证质量。具体要求为:

实践教学环节。四年制: 理工类不少于37周;文、经、管类不少于34周;五年制本科不少于50周。

实践环节和实验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为25%左右,理工类专业不低于30%。

3、学时与学分

理论课教学每16学时折算1学分,体育课每学期折算1学分(体育课课时规定为周2),实践教学环节、公益劳动每周折算1学分,军训按1学分计算。限修课程学时学分比,原则上一般为48/3,最多不超过64/4;任选课程学时比不得超过32/2。

四年制本科毕业总学分为180学分左右,五年制本科毕业总学分为225学分左右。周学时数,低年级一般不高于28学时,高年级一般不低于20学时。

4、教学时间分配

四年制本科教学时间一般为160周(含复习考试)。五年制本科教学时间一般为200周(含复习考试)。每学期的标准周数为20周,其中安排考试1周。第一学期军训2周、机动2周,第一学期不安排公益劳动。第八学期毕业教育1周,机动2周,其他时间只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每学期考试科目一般不超过4门,也不能出现没有考试科目的学期。

5、全校性公共课安排

课程名称

课程时数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对象

讲授

实践

合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2

(16)

48

2

1

各专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2

8

40

2.5

2

各专业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2


32

2

3

各专业

概论(1)

32

(16)

48

2

4

各专业

概论(2)

24

8

32

2

5

各专业

大学英语1

64


256

4

1

非英语各专业

大学英语2

64


4

2

大学英语3

64


4

3

大学英语4

64


4

4

高等数学(A)1

72


168

4.5

1

理工类1、经管类

高等数学(A)2

96


6

2

高等数学(B)1

56


128

3.5

1

理工类2

高等数学(B)2

72


4.5

2

大学物理1

40


88

2.5

2

理工类

大学物理2

48


3

3

大学物理实验1


16

32

1

2

理工类

大学物理实验2


16

1

3

体育

128

(16)

144

4

1-4

各专业

大学计算机基础A

28

20

48

3

1

专业类1

大学计算机基础B

24

16

40

2.5


专业类2

C语言程序设计

44

20

64

4

2

部分专业

VFP数据库管理系统

44

20

64

4


部分专业

大学语文

32


32

2


各专业

文献检索

16

8

24

1.5


部分专业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8

(8)

16

0.5


各专业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16


16

1


各专业

军事技能训练

2


2

1


各专业

军事理论

8

(28)

36

0.5


各专业

文化素质教育

48


48

3


各专业选修

公共艺术

32


32

2


各专业选修

形势与政策

16


16

1

1-4

各专业

公益劳动

1


1

1


各专业

说明:

(1)根据师资情况,电气、机械、管理学院在第1学期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2学期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他学院按表中安排进行。

(2)“概论”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简称,开设“概论(2)”时,需在课程考试外,同期安排授课班级学生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3)《形势与政策》课程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授课,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组织完成。

(4)《大学语文》指语文类课程,包括《科技写作》等。

(5)《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必须包括对学生的专业教育。

(6)公共艺术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学生需选修2门。

 

6、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项目学分及其要求

课外活动与社会实践项目学分,可作为全校性任选课学分,但最高不超过4学分。同一项目按最高获取的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具体规定按《湖南工程学院创新性实践学分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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