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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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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与成绩常见问题及解答



(如遇条例、规定发生修改,以最新颁布的文件为准)

一、什么是学籍?怎样才能取得学籍?学校怎样进行学籍管理

        学籍是指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资格。学生取得我校学籍最重要的前提是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入学考试,或国家规定的学校考核并符合录取要求。

        被录取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学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取得我校学籍。被我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以及退学的学生,不再具有我校学籍。

        我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任何学籍异动,如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学、调整班级、降级等,都必须事先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并获得批准,否则,不能进行学籍异动。


二、每学期开学时都必须注册吗?不注册有什么影响?

        每学期开学时,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应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无正当事由逾期两周未注册的,按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未能足额、及时缴纳学费的,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主管校领导批准,凭已缴部分学费收据和学费缓缴批复办理注册手续,学费缓缴最长时间不超过5个月。


三、什么是学制与修读年限?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后怎么办?

        学制年限是指根据学制的规定,学生学习某专业的标准年限。我校建筑学本科专业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专科专业为三年制。

        最长学习年限是指以某专业的学制年限为基础,学生可以在校学习(含休学、保留学籍)的最长年限。无论何种原因(参军除外),我校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该专业学制年限外延长两学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按退学处理。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四、如何修读课程和学分?

        学生应当按照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各类课程和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培养计划规定的学生必须修读的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包括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根据我校培养方案规定,四年制本科毕业总学分为170-180学分,五年制本科毕业总学分为220-230学分。原则上课内理论教学以16学时计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1周计1学分,体育课32学时为1学分。

        为保证教学质量,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数(含重修)一般不得超过30学分。学生应该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与绩点,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五、怎样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为了更好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学习的质量,我校采用学分绩点制。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如下:

        1.百分制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一门课程的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不能获得学分,也不进行学分绩点计算,60-100分之间按下式计算:

        所获课程学分绩点=(一门课程最终评定成绩-50)÷10

       2. 五档等级制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优秀—4.5;良好—3.5;中等—2.5;及格—1.5;不及格—0。

        3. 每学期结束及修业期满,均应计算学生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为:

        (1)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数=该课程的课程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数;

        (2) 一学期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数之和/所修课程的学分数之和。


六、什么情况需要重修?

        1. 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在缓考时间未能参加课程考试的;

        2 . 参加补考后仍不合格或补考缺考的课程;

        3. 由于缺考或作弊等原因,期末成绩以“零分”计的课程;

        4. 不合格的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集中实践性环节;

        5. 考试成绩在30分以下的课程。


七、如何办理重修?

        重修报名办理程序:

        1. 重修申请。学生需要重修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一般为上半年第6周、下半年第4周,具体时间以当次通知为准),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的操作步骤、缴费方式与其他要求,请阅读当次的重修报名通知。

        2. 重修资格审核。教务处和各学院教务办根据学生提交的重修报名逐项进行审核,确认学生的重修资格。没有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不能进入课堂修读课程和参加课程考核,否则,考核成绩无效,任课教师按照初修要求进行重修管理。

        3. 重修考试与成绩。重修学生与所跟听课堂的学生一起参加该课程考核,不另行组织考核,重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按重修成绩登录,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和课程绩点。多次重修的课程,以取得的最高成绩登录成绩。

        由于课程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的变化,导致现重修课程内容、考核方式等与原修读课程不一致时,以最新的课程内容和考核方式进行重修和考核。

        重修办理流程: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61


八、什么是免修、免听及跳级?

        允许部分学生免听、免修部分课程,同时鼓励部分学生提前修读后续课程,按《湖南工程学院关于免听、免修及跳级管理的暂行规定》(校教字[2009]61号)执行。

        (文件参见网址: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1082

         办理流程网址: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70


九、什么是学籍异动?

        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后,原则上应按注册的专业在注册学校完成学业。如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学籍的,应履行学籍异动的手续。

        学籍异动主要包括休(复)学、退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保留入学资格、留(降)级等。


十、发生过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学习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学籍异动后,学生应将自己在异动前所学的课程,与异动后所在专业(年级)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对照,并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书面的成绩认定申请。经学院(部、中心)、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已被认定成绩的课程,可以获得学分;没有被认定的课程,如果异动后所在专业(年级)的培养计划要求必修,且已经开完课,学生应该补修。补修按重修的方式与程序办理。

        发生过休(复)学、转专业、降级、转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按异动后所在专业(年级)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十一、什么是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包括哪些?

        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毕业、结业和肄业三种: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学生在允许学习年限内,未修满人才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缺损学分在20(含)分以内者,发给结业证书;缺损学分超过20分者,发给肄业证书。

        3.学生在校学习达到一年,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十二、毕业要求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毕业时作全面审核,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学生经鉴定德育、体育合格,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规定的实践性环节,本科毕业生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准予毕业。具体为:

                               表1. 毕业要求


毕业条件

   

备注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

由学工处和所在学院审核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及实践性环节)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规定学分

请在各学院教务办查询所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主要课程(学位课程)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规定学分

专业主要课程参照各专业的要求和计划安排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限选和任选课必须达规定的学分要求

凡与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不得选修、已经选过的课程不能重复选课,否则成绩和学分无效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本科生必须修满6学分文化素质课(其中两门课程必须是艺术类),专科学生必须选修5学分,“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必须修满2学分



十三、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我校从2009级学生开始,按照《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校教字[2009]45号,网址: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1087)要求的授予条件受理学位授予申请。文件规定,凡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表2. 学位授予条件


学位授予条件

内容

备注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

由学工处和所在学院审核

获得毕业证书者

必须具备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

学习成绩良好,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

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成绩、学分绩点

本科生参加CET-4考试、英语专业参加专业四级考试、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考试成绩排名列前92%以内

按英语类、艺术类、理工类、经管及其他文科类,分4类分别排名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能授予学士学位

每年6月份召开


十四、哪些情况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一)不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

        (二)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符合校教字[2009]4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者除外);

        (三)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结束时,仍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十五、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排名在92%以外的学生是否能获得学位证书?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上述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中等以上,其他课程(环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含3.0)以上者;

        (二)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活动中,获个人三等奖及以上者,集体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

        (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为专利所有人;

       (四)个人获省级以上教育、科技、文化行政部门表彰;

        (五)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者。


十六、曾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是否能获得学位证书?

        实行学分制的学生符合《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校教字[2009]45号)文件第五条者,即在校期间,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而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在处分后,再无违纪和不诚信行为且表现突出、进步显著,且在处分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其中受记过处分者,毕业当年可授予学士学位;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推迟一年授予学士学位:

        (一)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中等以上,其他课程(环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含3.0)以上者;

        (二)获得校“三好学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者;

          (三)获得校级二等及其以上奖学金者;

        (四)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活动中,获个人三等奖及以上者,集体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

        (五)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为专利所有人;

        (六)个人获省级以上教育、科技、文化行政部门表彰;

        (七)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者。


十七、户籍名和学籍名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籍名应当与户籍名一致。

        如果不一致,可以更改学籍名。学生若修改学籍名必须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盖有鲜章的户籍证明(户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成绩与学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学籍科将户籍证明(户口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同意修改后方能修改。


十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了可以补发吗?

        不可以。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了不能补发,但可以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需先持身份证到学校档案室查档案,之后持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件遗失登报作废声明原件以及档案室出具的“录取名册”和“成绩档案表”到成绩与学籍科办理毕业证明书。

        补发流程: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67


十九、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如何办理?

        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经再考或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者,或重新完成实习教学环节并经考核合格,可换发毕业证书;不合格者或者逾期不申领的不再办理。

        在规定的学籍年限内,往届结业生可回校申请未通过课程的补修(重修)并填写申请表格,每学年补修总学分不超过25学分,随开学初补考或期末考试插班进行。

        补修课程全部通过后,可按流程办理换发: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69


二十、学生可否转专业,需具备哪些条件,手续如何办理?

         学生应按招生录取时的专业学习,一般不得转专业。但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对于满足《湖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39号)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该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办理转专业。

        (文件参见网址: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1088

        工作流程: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82


二十一、休学手续如何办理?

        学生休学需先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学生休(复)学申请表》,因病休(复)学,则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因事或其他原因休学也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经班主任核实、学校卫生所核实(因病者)、学院负责人同意、成绩与学籍科审核、教务处批准之后方能到学籍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流程如下所示: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66


二十二、退学手续如何办理?

学生退学需先如实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并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和意见,经班主任核实、学院负责人同意、教务处签注意见、分管教学校长同意、校长办公会研究之后方能到学籍与成绩科办理退学手续。

办理退学手续的流程: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84


二十三、缓考手续如何办理?

        学生应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一般不准缓考。因病、直系亲属发生意外事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学科竞赛等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至少考前一天持医院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提出缓考申请。同时需如实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同意、辅导员核实、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成绩与学籍科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允许缓考;已办理重修手续者、实践性环节、体育等课程不能申请缓考。缓考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的开学初补考进行,缓考次数以一次为限。

        办理流程: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70


二十四、学生证、火车乘车优惠卡遗失了应当怎样补办?

        学生要补办学生证、火车乘车优惠卡首先要书写申请,并在申请书上贴1寸照片1张,经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之后于偶数周周四下午内到成绩与学籍科办理。


二十五、学生是否可以查询课程考试成绩?

       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注册时上网查询自己上学期考试成绩,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开学后3天向开课学院申请成绩复查,经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卷。复查范围只限于卷面统分。

成绩查询流程:http://jwc.hnie.edu.cn/showinfo.aspx?id=271


二十六、学生如何进行网上评价?

        1. 实行网上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网上评教,能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全体学生应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的教学管理活动,并按要求参加网上评教。请各学院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个班级的每一位学生。

        2. 学生评教是对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生评教时,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杜绝人情评价,学校为学生评教信息保密。网上评教结果在统计结束后反馈给相关部门。

        3. 所有学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评教,未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不能参加下学期文化素质课的选课(系统禁止)。请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价,以免影响文化素质课选修;因学生本人疏忽不进行评教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评价方法:每学期15周-18周或课程结束前2周,登录网上教务系统       (http://jwmis.hnie.edu.cn/jwweb/),进入【网上评价】。

                                                           

                                                                                                                         教务处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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