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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9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明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报送条件等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

2.立足校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统筹2019、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入选情况,扩大各专业类覆盖度,优化推荐专业结构。

3. 重点支持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支撑区域发展和产业进步急需的专业。

4、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正高职称人员担任,且只能主持申报一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资格

2019年度、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此次拟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中择优推荐。

三、遴选数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推荐16个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1)、《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

2. 请各学院统一2021年11月5日前,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个专业的采集表及附件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包装),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机械楼22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先安谭龙华,联系电话:58683533


附件:1. 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2. 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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