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学运行与质量管理

关于开展二00九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从严治教,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树立教学优秀典范,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条例》及《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09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担任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主讲了一门本、专科以上课程,完成了学校一学年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始终将培养学生良好道德素质、治学精神和创新能力贯穿在教学环节中,教学效果好,获得同行教师和学生好评。

2.注重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积极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效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注重引入学科新知识、新进展,传授知识准确,重点难点突出。备课认真,治学严谨,严格管理,考纪严明。

4.注重实践教学和学生基本技能训练,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能够在实验实习、作业、课外学习方面给予学生有益指导。

52009年度课程教学质量学生评分,列本院(部、中心)授课教师前10%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包括迟到、早退、缺课、未经批准调课、考试事故、实践教学事故等)及受过其它行政处分;

3)教学纪律松弛,不参加教研室活动。

三、申报评选程序及要求

1.凡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请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预申报表》,由所在的学院(部、中心)汇总后将名单统一交教务处;

  2.申报教师须在所在的教研室至少举行一次公开课,由教研室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和评议,经2/3以上教师同意推荐后,整理出被推荐者的申报材料报院(部、中心)

  3.院(部、中心)评选小组分别组织同行教师(含院、部、中心领导)和学生对推荐者进行综合评价,在综合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的基础上,审定预报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推荐人选(按任课教师总人数6%的比例控制),并按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连同同行教师和学生的评价表以及能真实反映教学效果的各类材料一起报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4.本次评选以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为主要依据,从教案评价、课堂教学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包括学生评教、学生座谈会反映)、作业和试卷批改、课后辅导答疑、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具体衡量。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按不高于4%的比例投票产生获奖人员名单;

  5.校评审委员会的初步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确定。

四、时间安排

1410日前,教师本人申请,并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预报表》交所在的学院(部、中心)。415日前学院(部、中心)将汇总的名单,即《湖南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预申报汇总表》统一交教务处。

2415日至6月下旬,各学院(部、中心)对申报人员进行考评、推荐,并明确排名顺序。

3911日前,各学院(部、中心)将考评推荐的申报人员的资料,包括《湖南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表、上学期所授课程的教案、授课计划、批改的试卷、实验实习报告等资料,装袋好一并报教务处(联系人:谭龙华)。

49月中旬~12月中旬,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院(部、中心)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

512月下旬,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部、中心)的推荐资料和专家组考核的资料,按不高于4%比例投票产生教学质量奖获奖人员评选名单,报学校批准。

 

附:附件1 各院(部、中心)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人数表.doc

                  附件2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预申报表.dc

                  附件3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预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doc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区号:0731    邮编:411104     传真:58688512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Copyright© 2018-2022 湖南工程学院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