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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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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发〔2026〕13号)、《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6〕2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大二学生(对应在校第三学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符合《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所有规定要求。

2.符合各教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三、各教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和转专业名额

1.各教学院结合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名额,详见附件2。

2.学校对转专业计划实施宏观管控,各教学院转出、转入学生数量原则上分别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在校学生总数的20%以内;对于就业率偏低或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严格限制转入人数。

四、相关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教学院制定细则、上报名额(2026年6月29日前)

各教学院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含考核方案,各专业可转入人数),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于6月29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步在学院官网公示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学生申请(2026年9月7日—9月8日)

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仅限填报1个拟转入专业(不可多专业同时申报),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9月8日(星期二)17:00前将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所在转出学院教务办。

特别提醒:学生申请前须认真研读拟转入学院转专业细则、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及高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学业基础理性申报,避免因不符合要求影响转专业结果。

3.转出学院审核(2026年9月9日—9月11日)

转出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后,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将《湖南工程学院转专业情况汇总表(转出学院)》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学院教务办统一打印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4.转入学院审核与考核(2026年9月13日—9月21日)

教务处对转出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后,将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发送给各转入学院。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对学生转入申请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对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1日(星期一)10:00前,将《湖南工程学院转专业情况汇总表(转入学院)》、学院公示情况和学院集体决策过程一并报教务处。

5.学校审核与公示(2026年9月30日前)

教务处汇总复核各教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专题办公会审议,通过名单在学校教务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教务处发文确认。

6.学籍办理与学分认定(2026年10月11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发文正式批准转专业,统一办理学籍异动;获批学生及时到转入学院报到及办理相关手续,两周内完成学分认定。

五、其他要求

1.学生转专业申请前应先充分了解拟转入学院转专业细则和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避免盲目跟风,随意填报。

2.转专业名单一经公布,申请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3.转专业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既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教育公平。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

附件:

1.《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6〕22号)

2.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可接收名额等信息汇总表

3. 湖南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 湖南工程学院转专业情况汇总表(转出学院)

5. 湖南工程学院转专业情况汇总表(转入学院)

                                                                 教务处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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