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本科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有所建树和创新,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校决定对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具体评选要求及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满足专业培养计划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难易适中,工作量合适;
3、与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应用参考价值。
(二)质量
1、符合学校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规范要求。
2、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要求:
(1)设计类:方案合理,立论准确,理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充分,实验(试验)和计算方法正确、数据可靠、图表规范清晰,文字表达语言流畅、简练准确,制作的作品质量高。
(2)论文类:观点正确,论证充分,资料详实,文字表达流畅简练,布局合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有独到见解。
3、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完整,系统性强(有诚信声明、任务书、目录、摘要、正文、结束语、参考文献等部分)。
4、装订整齐、美观。
(三)图纸
1、图纸符合国家标准,标题栏规格统一;
2、图纸的图幅与数量符合本专业基本要求;
3、图纸正确率高,局部小错在二处以下;
4、图面布局合理,线条均匀,字迹规范,整洁清晰。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创新性
理论上有独到见解,技术或工艺要求有创新性工作。
(五)查重要求
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中重复率低于20%。
三、评审数量
按照不超过本部本科生总数4%的比例,遴选推荐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评审办法
1、本次评选采用学院遴选推荐、学校审查通过的方式。
2、各教学院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推荐。要制定评审流程、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平均主义,真正评选出能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好作品。学院可参考学校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指标体系(附件2),也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色制定评优指标体系。实行100分打分制,按照评委打分平均值按高到低排序,进行筛选。评审流程、评审标准、评审办法、评委打分等原始评审资料由学院内保存三年,备查。
3、评审完成后,学院应通过OA系统和院内网页等媒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记录作为原始资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4、公示结束,各学院需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委打分、签名确认稿复印件)”、“汇总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须盖公章)”,以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套材料”送教务处。学院推荐上报数量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否则视为无效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审定结果经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并给予奖励。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6月19日(17周星期五 )下午5点前,将有关评审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张艺,李永坚(机械楼225),联系电话:58683620,逾期不再接受。
2、报送材料: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湖南工程学院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附件3);
(2)湖南工程学院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4);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整套资料包括:工作手册,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等。
教务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