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教通〔2021〕3号
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
(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做好迎接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规范管理我校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把毕业出口质量关,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启用“维普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2022届本科毕业生(含国际教育学院)、全体指导教师、学院教学系列管理人员、教务处管理人员。
二、学习文件
各学院应积极做好文件宣传解读工作,明确新形势下毕业设计(论文)的新任务、新要求,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体指导教师和学生应认真学习以下文件,知悉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和要求。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2、《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
3、《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学位〔2010〕9号)
5、《湖南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修订)》(校教字〔2018〕52号)
6、《湖南工程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校教字〔2014〕81号)
注:上述文件均可在教务处网页—“规章制度”版块下载查阅。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选题、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过程指导、中期检查、查重检测、评分管理等环节)须在系统内完成,各个工作环节的模板以系统为准。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目标要求及详细的学院工作计划,于2021年12月3日(第十三周星期五)下午5点前提交至教务处实管科。
各环节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
(一)选题
1、选题原则
学生选题要求满足以下原则:基本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创新性原则、适度性原则、“一人一题”原则、因材施教原则、题目更新原则。原则上完成双选后,学生不得擅自修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学院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落实完双选制度,从培养目标出发,评估学生能力,确定合适的选题,第七学期期末结束前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指导原则
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上述条件的指导老师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2人,其中本部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卓越计划专业、或因师资问题聘请校外导师的,管理系统中应将其作为第二指导老师安排。
(二)开题报告
按专业类型分成:理工大类、文科大类、艺术类。
1、理工大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
2、文科大类: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
3、艺术类:设计艺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
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专业类型要求提交相应模板的开题报告。查阅规定数量的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在第八学期第三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学院采取开题答辩等形式对学生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检查和把关。
(三)中期检查
第八学期第8周进行。
指导教师、教研室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填写检查情况表。
(四)毕业设计(论文)写作
学生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认真完成指导、批改。
各专业进度有差异,学院协调统筹进度安排,但应以学校最终确定的提交成绩日期为限,预留出查重、答辩时间。
(五)查重检测
根据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的需求,学校要求本科毕业生全覆盖查重检测。
学生提交查重的毕业论文(设计)需经指导老师检查认可,应确保文字通顺、内容正确,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对各次所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负责。答辩稿应与查重稿一致。
表1:论文查重检测的类别与结果
检测类别 |
检测结果 |
A |
R≤30% |
B |
30%<R≤50% |
C |
50%<R≤70% |
D |
R>70% |
E |
未参与检测 |
A类:通过检测。学生必须提交合格检测报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B类:未通过查重检测,第一批答辩资格待定。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答辩前一周内修改完毕,修改后的论文经重新检测后达到R≤30%的要求之后,经学院认可,方能参加答辩。
C类:有较严重抄袭行为,未通过查重检测,取消第一次毕业答辩资格。论文必须进行大改,修改后的论文经重新检测须达到R≤30%,方能参加第二轮答辩。
D类: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学生毕业论文必须重做,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
E类:未参与检测,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学生毕业论文必须重做,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
(六)毕业答辩
各教学院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不予以答辩。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评分标准,认真组织好公开答辩、分组答辩,并做好过程记录。
学生根据答辩组评审专家意见,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形成终稿并提交。
四、系统管理及操作
因系统统一设置各环节时间节点,任何教师及学生不得以私人理由推迟、改变任务计划,否则将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果自负。
学校管理员负责全程监管指导教师指导、批阅情况;学生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抽检等工作,定期进行情况通报,通报结果计入年终学院目标考核。
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教务秘书、答辩秘书等按照系统角色分工,进行系统操作。学校管理员导入全体人员信息后,由学院完成角色分配任务。各角色操作手册在完成培训后统一下发。
教职工和学生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五、其他
教务处牵头组织维普公司对学院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学院支持配合做好场地、人员培训协调工作,培训时间暂定于第13-14周。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管科。联系人:张艺,李永坚;联系电话:58683620;地点:机械楼225。
附件: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表
附件: 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表
阶段 |
工作要素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系统操作要求 |
第一阶段 (前期工作) |
组织准备 |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它相关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做好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及指导学生指标分配工作。 |
第七学期 第14~16周 |
线下完成 |
对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动员,传达上级部门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
落实实验场所、条件,以满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要。 |
征集选题 |
各学院结合教师的科研项目、教学实践或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学生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线下达成选题意向。 |
指导教师与学生讨论,确认学生所选题目,填报《选题报审表》。 |
发布选题 指南 |
由教研室组织有关人员论证征集到的毕业设计(论文) 《选题报审表》,选题应难易程度适当,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注重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与往届选题有一定比例的更新,更新比例达到15%以上。 |
指导教师根据教研室意见,完善并确定《选题报审表》内容。 |
教研室编制、发布选题指南。 |
确定选题 |
学生根据前期与指导教师的沟通,以及选题指南的要求,通过调研和查找文献,评估自己的能力,进行题目选择。 |
第七学期 第17~18周 |
教务秘书在系统中批量导入学生选题一览表 |
教研室审核确定选题后,汇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 |
第一阶段 (前期工作) |
下达任务 |
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说明课题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学生按统一格式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第七学期 第19~20周 |
系统中提交 |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调研及研究,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
线下完成 |
开题报告 |
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审阅学生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并签署意见。 |
第八学期第3周前 |
系统中学生提交开题报告,老师审阅 |
学院组织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可采取开题答辩等形式),做好过程监管记录。 |
第二阶段 (中期工作) |
课题研究 |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课题研究。 |
第八学期第三周起 |
线下完成 |
撰写论文 |
指导教师结合专业特点指导学生规范撰写论文,审阅修改。 |
系统中提交 |
中期检查 |
学生按实填写工作进展情况,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
第八学期8周 |
学生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学院审核。 |
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教研室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讨论,修改技术方案,经审批后更换题目;学院根据检查情况做好过程监管记录。 |
第三阶段 (后期工作) |
完成研究 |
学生根据论文规范撰写,指导教师修改,初步完成论文。 |
第八学期11周 |
系统中提交 |
论文初稿 |
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指导教师针对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
第八学期12周 |
论文第二稿 |
学生提交论文第二稿,指导教师针对论文第二稿提出修改意见。 |
第八学期13周 |
第三阶段 (后期工作) |
论文答辩稿 |
学生根据第二稿修改意见,完善论文,提交论文答辩稿。 |
第八学期14周 |
系统中提交 |
查重检测 |
学生在系统中进行一次查重检测;学院再进行两轮查重检测。 |
第三阶段 (后期工作) |
抽检 |
教务处在毕业答辩之前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查重抽检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和质量;是否遵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定。 |
第八学期14周 |
线下完成 |
答辩资格 审查 |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论文相似度检测报告,成绩及检测均合格者才能参加答辩,提交答辩资格审查结果。 |
第八学期14周 |
答辩 |
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评分标准。 |
第八学期15周 |
答辩小组复查答辩学生答辩资格,教师提前审阅答辩学生论文,拟定答辩提纲,作好答辩准备。 |
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意见和成绩,做好过程记录。 |
终稿提交 |
学生根据答辩意见,确定论文,提交终稿。 |
系统中提交 |
成绩评定 |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设计(论文)质量,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
第八学期16~17周 |
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系统提交成绩 |
学院答辩委员会复议评阅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部分,综合指导教师、同行专家及答辩小组三个成绩,最终评定成绩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10%。 |
第三阶段 (后期工作) |
成绩评定 |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 |
第八学期16~17周 |
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系统提交成绩 |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统一采用五级制。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 |
第四阶段 (结束工作) |
校级推优 |
做好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推荐工作,留存评审、推选、公示等工作记录。 |
第八学期18周前 |
线下完成 |
材料归档 |
全体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由学院留存备查(含电子档、作品、成果等)。 |
学院将毕业生成绩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教务处(学院、教务处各存一份)。 |
按教务处要求做好纸质资料稿归档。 |
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 11月24 日
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