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湘教通〔2012〕710号)文件精神,经教学院(部、中心)申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推荐纺织服装学院申报的“纺织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上报省教育厅参评项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3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应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纪委 教务处
受理电话:58688908 58683686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