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湘教通〔2014〕36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是已通过验收的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或基础课示范实验室。
2.申报名额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限申报1个。
3.各教学院务必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和按时提交各项目的申请书、视频材料及其他必需的支撑材料,包括《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纸质材料各一式四份,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文件和申报中心情况视频光盘(1张)。上述申报材料(见附件)请于9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候。
联系人:孙华中。联系电话:0731-58688910。电子邮箱:293575303@qq.com。
附件:湘教通〔2014〕368号文件
教务处
2014年9月11日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湘教通〔2014〕3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