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完成2022-2023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包括七个基表和一个综表,涵盖填报学校实验室、实验教学、实验设备等基础数据,统计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大。为做好此项工作,教务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要求,牵头制定数据采集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间节点,其中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基表一、二、三;教务处牵头负责基表四、五、六和综表;计划财务处负责基表七。经学院审核上报后的数据,由教务处、资产管理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审议,主管校领导审定后上报。
从2023年6月份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在教学院、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下,我校顺利完成2022-2023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审核:方正军 曾赛峰 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