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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集中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课程集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期末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集中考核定于2022年1月4日—12日进行。为切实做好组考工作,维护考核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不断促进学风、考风的进一步好转,现将期末课程集中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学校组织考核时间安排2022年1月5日—12日(其中1月8日为主校区机试考核时间、1月9日为南校区机试考核时间,两个校区的上机考试均由计算机与通信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每天安排两场,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 8:30-10:30      下午: 15:00—17:00    

2.学院组织考核时间安排: 1月4日全天和1月5日至12日的晚上,并需提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巡查。

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前诚信教育

各教学院要切实抓好学风建设和考风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在考试前召开学生大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湖南工程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考试要求的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诚信参考教育,杜绝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二)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遴选监考人员,在考前召开会议向监考人员明确监考义务,宣讲有关课程考核文件,要求熟悉监考工作流程、明确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

2.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凡未按制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的,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生参考须知

1.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和学生证考试,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开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证明上必须贴标准证件照片,并在照片上面加盖学院公章)才能参加考试。证件不齐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老师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学生离开教室(开考半小时后学生不准进入考场)。

2.学生不得将手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和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并按要求放在考场的指定位置。随身携带进行考试者,一经发现作舞弊处理。

(四)考核资料报送

由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查课程(包括开卷、半开卷考试),各学院务必于第十九周星期四(2022年1月13日)上午11:30前A、B原卷、《考试试卷统计表》及《湖南工程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装订成册)交考试中心备案(机械楼227-2)。

教务处考试中心和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期末集中考核的每一个环节,考核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对全校各类考试考场进行检查,并对考试异常情况进行通报。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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