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
集中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学生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课程集中考核的组考工作,维护考核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现将期末课程集中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学校统一组织期末集中考核时间段安排
2024年1月10日—1月17日(其中2024年1月13日为上机考核,上机考试由计算机与通信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除机试外,每天考试两场:
上午:8:30—10:30 下午:15:30—17:30
2.学院组织考试(查)安排
学院负责的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须根据教务处统考时间插空安排,必须在2024年1月17日之前完成组考工作。(原则上考生一天不能超过两门考试)。
3.排考及查询
所有科目考试均需通过教务系统安排。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具体安排于2023年11月24日在教务系统中发布。学生通过自己账号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安排。
二、相关要求
1.加强诚信教育
各教学院须在考试前召开学生大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湖南工程学院《学生手册》关于课程考核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学生诚信应考教育,杜绝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并切实做好学风建设和考风建设中各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
2.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各教学院(部、中心)要按照学校要求,严格遴选监考老师,在考前要向监考老师宣讲有关课程考核的文件,熟悉工作流程、考场纪律、明确各自职责。
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凡未按制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参考证件要求
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考试,如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开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证明上必须贴考生标准证件照片,学院副书记签字后并在照片上面加盖学院公章)才能考试。对于未带证和证件不齐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监考老师必须在发卷之前责令学生离开教室,取回证件后才能参加考试(迟到半小时后不准进入考场)。
4. 考务材料报送
由教学院(部、中心)组织的考试课程及考查课程试卷,务必于2024年1月18日17:30前将A、B原卷、《考试试卷统计表》及《湖南工程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装订成册)交考试中心备案。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时间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统考时间一览表
日期/时间 |
1月10日 |
1月11日 |
1月12日 |
1月13日 |
1月15日 |
1月16日 |
1月17日 |
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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