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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层组织建设

关于2020-2021年教研室工作考评和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学校教学基层单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地位和作用,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和《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考评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年教研室工作考评和校级优秀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研室自评和教学单位初审

1、各教研室(含实验中心)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附件1),对本教研室进行自评打分,将自评结果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考核工作自评表》(附件2)。

2、各教学院(部、中心)对本单位教研室自评结果进行初审,按照初审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考评自评汇总表》(附件3)。

3、各教学院(部、中心)要将教研室自评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存档。

二、 优秀教研室评选

    1、各教学院(部、中心)在初审的基础上,择优推选一个教研室参加校级优秀教研室的评选(2020-2021年有教师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不能参评),被推选的教研室填写《湖南工程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各教学院(部、中心)将每个教研室的自评表、汇总表以及《湖南工程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含佐证材料)分类用试卷袋装好,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机械楼222办公室),联系人:何婷;联系电话:58688512。

3、评审

校级优秀教研室的评选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参评教研室须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汇报PPT,汇报顺序由抽签决定。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2:《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评估自评表》

附件3:《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自评汇总表》

附件4:《湖南工程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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