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议,拟推荐蒋尼华同志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蒋尼华,女,1973年11月出生,群众,本科,中级职称,现任湖南工程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办公室主任。该同志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尽职尽责,积极奉献,从事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20年,从未发生过工作事故和舆情事件,先后两次被评为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先进管理工作者” “湖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优秀工作者”。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7日至23日。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教务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如有违纪问题,须实名举报。
受理联系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58683686
举报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58688908
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