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22〕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含教研室、课程模块教学团队、课程组等)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进一步明确教学组织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增强教学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形成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评价科学的教研工作体系,营造全校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申报条件
1.组织建设。教学组织纳入学校治理结构体系,设立运行3年以上,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教学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目标规划清晰,有详细、科学、合理的教学组织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教学组织常态化考核激励机制,将教学组织建设纳入绩效、年度评优评先等考核体系。设有教学组织专项经费,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教学资料档案室和办公设施。教学组织设1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本科教学和教研教改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教学管理。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各项教学任务。每位教师每年至少完整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或完成32学时课堂教学,教授、副教授近3年为本科生上课率达100%。教学材料齐全完备,教学文件填写规范,教案、讲稿、PPT课件等编制规范,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批改认真、保存规范。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以学生为中心”进行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考试管理、考核评价规范,教学和考试纪律严格,无重大教学事故。建立教学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教学自评自检、情况分析,不定期组织开展同行评议和学生评教。
3.专业和课程建设。具有详细的专业建设规划,定期修订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达成专业培养目标,达到国家各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落实一流专业等建设任务。定期修订并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课程内容及时更新。开展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在线课程等建设,并获批校级及以上的上述课程。开展课程资源库、案例库、试题库等建设,参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资料室、数字化教学环境与资源建设,不断丰富课程教学资源。面向国家、行业领域需求,组织编写及择优选用高质量教材和教辅资料,教材建设、选用与评估制度运行良好,教学组织成员近5年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至少出版1本教材或教学专著。
4.教学改革。具有详细的教研活动计划,每学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讨论、相互听课、教学观摩等活动。每学期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典型活动成果材料,及时推广应用教学改革成果。近3年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教师占比达到60%,至少获1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3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教师队伍建设。全体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合理,教师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结构较优。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积极组织团队教师、特别是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进修访学、教学竞赛等,近3年至少获1项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对新入职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并配备指导教师,传帮带机制健全,运行效果良好。
6.实践育人。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实践大纲),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有效开展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经费充足。创新创业教育实现全覆盖,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竞赛,近3年至少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奖励。实习(实训)条件满足要求且不断改善,实习(实训)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积极与校外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共建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具有校外实践教学指导团队。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备,过程管理规范,注重实践安全,具有完整的实验设备使用日志。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价细则》(附件1)。
三、遴选办法
各教学院组织开展内部遴选,按照推荐限额数(附件2)向学校择优推荐申报。教学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组织工作,认真开展院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并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择优遴选申报。各教学院要对教学组织人员情况以及专业、课程、教学等成果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确保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各教学院于6月30日下午5:00前将《2024年湖南工程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3)、《2024年湖南工程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4)和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相应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机械楼226),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智,联系电话:58683523。
附件:
1. 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价细则
2. 2024湖南工程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推荐限额数
3. 2024年湖南工程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
4. 2024年湖南工程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