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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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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建设成效专项督查及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扎实推进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关于开展第一批湖南省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15号)和《湖南工程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试行)》(校办字〔2024〕3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建设成效专项督查及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建设成效专项督查

(一)督查对象及内容

1.督查对象:人工智能现代产业学院、智慧能源现代产业学院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

2.督查内容:自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材料提交

1.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提交工作进展报告(详见附件1)和经费使用明细表。

2.省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提交工作进展报告(详见附件2)和经费使用明细表。

二、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培育

(一)培育对象

拟申报省级、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的学院。

(二)培育条件

1.拟申报省级、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的学院:

拟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原则上应于2025年6月底前正式挂牌成立,相关专业须已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拟申报学院参照《关于开展第四批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172号,附件3)的要求,填写《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和《湖南工程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详见附件4和附件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拟申报省级、校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的学院:

拟申报的学院参照《关于开展第一批湖南省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15号,附件6)的要求,填写《湖南省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申请书》和《湖南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申请书》(详见附件7和附件8),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培育数量

计划立项建设2-3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培育省级、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基地后备力量。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督查及培育学院于2025年6月16日前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及附件提交至教务处(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办公室)(机械楼222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各1份)。

 

附件:

1.现代产业学院工作进展报告

2.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工作进展报告

3.关于开展第四批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4.湖南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5.湖南工程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6.关于开展第一批湖南省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7.湖南省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申请书

8.湖南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申请书

 

 

 

                                    教务处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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