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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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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项目制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多学科综合育人优势,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科研中协作创新,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征集2025-2026学年第学期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设的项目制课程。

一、 课程介绍

项目制课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教师将已有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向本科生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 课程要求

1.项目制课程须以课程建设规范命名,名称不为教师个人课题名称,应突出课程属性、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符合学校课程命名相关规定。项目制课程以学期(16学时)为开设周期,选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 人,且均为我校本部学生。

2.项目制课程的内容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丰富知识储备,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3.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须在科学研究、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学生项目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能力。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应具备一定前期研究基础,项目应聚焦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4.项目制课程应具备一定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上课时间和地点灵活安排。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应建立课程 QQ群、微信群等,加强指导与交流,严格过程考核,注重学生成果培育

三、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推荐限额(每学院不超过5门)内择优遴选,并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 2026323 17:00 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 224办公室),联系人:梅杨,联系电话:58683533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制课程进行审定,确定开课课程及课程类别。

四、 课程考核

1.严格考核程序。课程结束时,学生成果须包含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或实践类成果等,学生成果的指导老师为项目制课程负责人;同一赛事获奖,仅可用于一次项目制课程的认定,不能重复使用课程负责人按照申请表中的考核要求及方式组织课程考核,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总结凝练课程经验成果。选课学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附件3),课程负责人据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撰写课程总结报告报告格式、字数不限,学生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实践成果佐证材料、辅导照片等佐证材料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收集,2026 73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224 办公室),联系人:梅杨,联系电话:58683533

五、 保障措施

1.项目制课程纳入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经课程教学团队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1学分(根据项目制课程内容确定类别)。

2.学生在研读过程中形成专利、论文等优秀研究实践成果的,可参照《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冲抵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非艺术类)1学分。

项目制课程是学校进行课程改革与探索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参与,充分挖掘优质资源,努力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服务。

 

附件:

1.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

2.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汇总表

3.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

4.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

5.项目制课程选课学生名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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