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多学科综合育人优势,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科研中协作创新,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征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设的项目制课程。
一、 课程介绍
项目制课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教师将已有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向本科生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 课程要求
1.项目制课程须以课程建设规范命名,名称不应为教师个人课题名称,应突出课程属性、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符合学校课程命名相关规定。项目制课程以学期(16学时)为开设周期,选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 人,且均为我校本部学生。
2.项目制课程的内容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丰富知识储备,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3.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须在科学研究、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学生项目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与能力。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应具备一定前期研究基础,项目应聚焦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4.项目制课程应具备一定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上课时间和地点可灵活安排。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应建立课程 QQ群、微信群等,加强指导与交流,严格过程考核,注重学生成果培育。
三、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推荐限额(每学院不超过5门)内择优遴选,并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 2026年3月23日 17:00 前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 224办公室),联系人:梅杨,联系电话:58683533。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制课程进行审定,确定开课课程及课程类别。
四、 课程考核
1.严格考核程序。课程结束时,学生成果须包含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或实践类成果等,学生成果的指导老师为项目制课程负责人;同一赛事获奖,仅可用于一次项目制课程的认定,不能重复使用。课程负责人按照申请表中的考核要求及方式组织课程考核,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总结凝练课程经验成果。选课学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附件3),课程负责人据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撰写课程总结报告(报告格式、字数不限,须附学生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实践成果佐证材料、辅导照片等佐证材料)。上述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收集,于2026 年7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224 办公室),联系人:梅杨,联系电话:58683533。
五、 保障措施
1.项目制课程纳入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经课程教学团队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1学分(根据项目制课程内容确定类别)。
2.学生在研读过程中形成专利、论文等优秀研究实践成果的,可参照《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冲抵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非艺术类)1学分。
项目制课程是学校进行课程改革与探索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参与,充分挖掘优质资源,努力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服务。
附件:
1.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
2.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汇总表
3.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
4.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
5.项目制课程选课学生名单模板
教务处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