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服务湖南“三高四新”发展战略。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招标项目负责人须有正高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对申报的研究项目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对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二)研究范围
2021年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落实、教书育人方法和方式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等。
2.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3.新工科、新文科的研究与改革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工科、新文科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培养的新体系等。
4.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探索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探索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模式、研究多元化办学机制和路径、构建产学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新型应用型本科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路径等。
5.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和大学组织模式创新等。
6. 新工科理念下的专业认证制度体系构建。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认证专家队伍的培育与管理、专业认证后的质量追踪与评价机制建设、如何提升行业企业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构建与实施中的参与度、如何扩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在全社会的影响力等。
7.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各类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践等。
8.课程和教材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大“金课”(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 “金课”)的建设与应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强化、教材建设与“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等。
9.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10.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11.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智慧教室环境下的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评价等。
12.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课程评价、考试评价和评价体系的智能化等。
13.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专升本等。
注意:校级招标项目须从第3、4、5、6项中选题。
(三)校级项目类别及数量
1.项目类别: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独立学院项目。
其中,普通教育项目分为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2.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数量及质量,确定各类项目立项数量。
(1)普通教育项目: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总数不超过27项、一般项目不超过30项。其中招标项目属于先立项后补助项目即申请者根据学校发布的专项项目指南,结合研究需要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后,申请者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但研究期间所有的论文发表版面费、教材或专著出版费可以给予支持,后补助费等于资助总额减去研究期间支付论文版面费、教材或专著出版费所得余额。
(2)继续教育项目:2项。
(3)公共英语项目:2项。
(4)独立学院项目:4项。
(四)申报指标及要求
1.采取限额申报。各教学院(部、中心)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标(附件1)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和遴选推荐工作。
2.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项目1项。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前一年申报省级项目未立项的申请者当年不得申报。主持在研校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能申报。请各教学院(部、中心)在推荐时认真审核,否则取消后不予增补。
3.申报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将占立项和推荐总数的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各教学院(部、中心)在本单位初审时请按此比例严格把关。
三、项目评审
(一)招标项目评审。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公布的项目范围、项目任务、项目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评审。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组织本单位专家(或教学分委员会)评审遴选;机关分配指标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公布的项目范围、项目任务、项目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四、省级项目遴选推荐
(一)普通教育项目
立项为校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学校将推荐申报2021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普通教育项目(推荐指标27项,其中省级重点研究项目8项,省级一般研究项目19项)。
(二)继续教育项目
此类项目主要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择优推荐4项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遴选2项立项为校级项目并推荐申报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三)公共英语项目
此类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择优推荐4项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遴选2项立项为校级项目并推荐申报省级公共英语项目。
(四)独立学院项目
此类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由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择优推荐8项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遴选4项立项为校级项目并推荐申报省级独立学院项目。
五、项目结题验收
(一)校级项目结题验收
招标项目须3年内完成,其他项目2年完成。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1.招标项目结题验收要求:(1)5000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成果报告;(2)主持人在《高等教育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中国大学教学》《中国高教研究》等学校认可的A类期刊上发表2篇(含)以上本项目研究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或出版相关规划教材或项目组获得省级教学平台立项或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网络平台资源库等教学应用平台;(3)项目申报书约定的其他成果。
2.没有立项省级项目的重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1)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或本科院校学报等相同等级的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提供教学方法改革案例、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3)项目申报书约定的其他成果。
3.一般项目结题验收要求:(1)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教学改革研究论文;(2)提供教学方法改革案例、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3)项目申报书约定的其他成果。
4.研究论文和研究成果需与申报立项的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二)省级项目结题验收
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申请项目结题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六、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校级项目申报及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项目者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专家以提交的佐证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接受项目结题验收者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二份。
(二)省级项目申报及结题须相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项目立项者须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一式一份,其中公共英语项目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申请项目结题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8)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符合文件要求,用统一的试卷袋装好,所有材料须经教学院(部、中心)审核后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机关部门申报材料直接按要求报教务处。
2.各教学院(部、中心)须如实填写汇总表,经行政正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3.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9月1日(星期三)下午5:00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机械楼22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何婷,联系电话:58688512。
七、经费管理
(一)今年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按照校级招标项目10万元/项、省级重点项目1.5万元/项、省级一般项目1万元/项、校级重点项目0.8万元/项、校级一般项目0.4万元/项进行资助。
(二)同一项目,经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资助。
(三)招标项目(含以前立项项目)按先立项后补助进行资助。其它项目发表1篇CSCD 核心期刊及以上教研教改论文追加1万元奖励经费,发表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教研教改论文追加0.5万元奖励经费。
(四)立项项目在项目结题前只能从项目资助经费中报销与本项目相关的论文版面费、教材或专著出版费、教学平台建设费。
(五)招标项目最多可延长两年,其它项目最多可延长一年,超过规定期限仍未结题,则项目撤销并将剩余经费收回。省级项目按省里规定执行。
八、附则
期刊类别参照《湖南工程学院科研教研教改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办字〔2020〕44号)文件。
附件1. 2021年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
附件2. 2021年湖南工程学院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5.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6.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7.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8.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