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及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从严治教,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树立教学优秀典范。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条例(修订)》(校教字〔2014〕18号)和《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实施细则》(校教字〔2015〕7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担任学校全日制学生各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评选内容为2021年两个学期教师日常教学资料、课堂教学(包括随堂听课和集中授课)、教学工作业务和学生网上评教等4项;
3.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钻研教学业务,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获得同行教师和学生好评;
4.能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年度教学总工作量完成本教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2021年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含文化素质课)得分高于本教学院(部、中心)授课教师平均得分;
5.所有推荐人选本年度必须在本教学院(部、中心)至少进行一次教学公开课(以学校主页或教学单位网页报道为认定标准)。
二、申报程序
1.教师向所在教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教学院(部、中心)按照参评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综合遴选,审定推荐人选(具体指标数见附件1);或者由教学督导根据平时听课、看课所掌握的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直接推荐人选。教学院(部、中心)按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同时需报送本教学院(部、中心)公开课安排情况;
2.教务处在学校办公系统等公示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及公开课安排表,供全校师生监督。
三、时间安排
1. 4月3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各教学院(部、中心)将《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及公开课安排表报教务处教研科(机械楼222办公室)何婷老师处,联系电话:58688512;
2. 5月6日至12月1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日常课堂教学进行随机抽查听课评分;
3. 12月16日下午5:00前,教学院(部、中心)将本部门所有参评人员日常教学资料(含授课计划、教案及讲义、试卷或实习报告)、《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工作业务加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和公开课佐证材料用试卷袋装袋后(将姓名、所在学院和手机号码贴在袋面)报教务处教研科;
4. 12月17日-12月2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一个知识点的集中授课评分。
四、评选办法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人选进行4个分项评分:日常教学资料(占20分)、课堂教学(占50分,其中随堂听课占20分、集中授课占30分)、教学工作业务(占15分)和学生网上评教(占15分);
2.各教学院(部、中心)按专任教师人数5%的比例推荐人选,学校将评奖比例控制在当年专任教师总人数的4%以内,教学质量优秀奖不设等级,为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示及发文。
五、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本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资格:
(1)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2)没有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开展教学的;
(3)发生教学事故及受到其它行政处分的;
(4)有一学期未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的。
附件:1. 各教学院(部、中心)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指标分配表
2.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
3.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工作业务加分表
4.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日常教学资料考核评分表
5.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随堂听课情况评分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