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结合学校2020-2021学年工作要点,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11月9日-11月20日(第9周-10周)对各教学院(部、中心)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
组 长:罗毅平
副组长:刘 涛
成 员:李珍辉 任振华 谭龙华 胡武平 施晓蓉 李建明
王迎旭 胡 慧 陈国强 卿上乐 邬 峰 张 艺 沈志远 周先安 陈婧婧 王跃玲
二、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分教学院(部、中心)的自查和学校组织的现场集中检查两个阶段,其中第9周为学院自查,第10周为现场集中检查,学校现场检查除对检查重点进行检查外,还将对其他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教学院(部、中心)2020年度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检查重点
1、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对接“双万计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推进情况以及教学观摩、新进教师和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指导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以及过程材料记录的完整性);
2、学院调(停)课情况的督查和落实(重点检查学院审批的规范性、报备的时效性、补课的落实情况);
3、线上、线下课程考核工作执行情况(试卷命题、差错率、重复率、分数分布、难易程度、评阅情况、试卷分析等);
4、各类实习、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实习环节线上平台管理执行情况);
5、新兴工科建设及课程思政实施情况。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安排
第一组:日常教学情况的检查
检查人员:李珍辉(负责人)、李建明、王迎旭、沈志远、王跃玲
检查内容:
教师配备:包括正、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专业主要课程授课教师情况、主讲教师授课时数、跨专业授课情况(附表1);
检查标准:落实《五大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及管理措施(修订)》(校教字〔2018〕34号文件)
2、新进教师(近2年)、学生辅导员、外聘教师、院领导及管理人员授课情况以及教师任教资格审查(附表2);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运行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18]30号文件)
3、学院调(停)课情况的督查和落实(附表3,到11月13日止);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排课、调(停)课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18]31号文件)
4、检查组成员随堂听课,随机抽查教学秩序,了解开学以来1-10周到课率情况;
5、检查授课计划填写情况,随机抽查班务日志填写情况(抽查班级数不少于学院总班数的50%);
6、教研室活动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学研讨、教学观摩和相互听课情况等(附表4);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修订)》(校教字[2015]40号文件)
7、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学院领导及教学督导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的听课情况(附表5、附表6);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校教字[2018]32号文件)
8、新进教师教学指导材料,以老带新记录原始材料,学院制度方案等。
第二组 :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检查人员:任振华(负责人)、胡 慧、 张 艺
检查内容:
实验授课执行情况:根据实验授课计划,每个专业至少抽检3门课程的实验、全开放实验授课执行情况(附表7);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8〕39号)
实习环节落实情况:检查每个专业各类实习环节的过程管理及资料归档情况,外出实习环节校友邦平台管理执行情况(附表8);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41号文件)
3、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以及归档情况(附表9-1、9-2);
4、2020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过程管理归档资料(附表10)。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法(修订)》(校教字[2018]52号文件)
第三组:作业、试卷、成绩管理检查
检查人员:谭龙华(负责人)、胡武平、陈国强、邬 峰、陈婧婧
检查内容:
学院上学期期末课程集中考核方式(线上、线下)文件或会议纪要(含线上、线下考核课程汇总表)(附表11);
2、学院上学期线上考核工作组考方案及执行情况(附表12);
3、抽查上学期线上考核课程和本学期开学以来组织的线下考核课程试卷、组考记录、成绩登记及考试资料归档情况(附表13);
检查标准:落实《湖南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19〕55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
4、抽查平时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附表14);
检查标准:落实《五大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及管理措施(修订)》(校教字〔2018〕34号文件)
5、抽查考试试卷重复率(每个专业至少随机抽查两门)(附表15)。
第四组:卓越计划企业学习教学检查
检查人员:任振华(负责人)、施晓蓉、 卿上乐、 周先安
检查内容:
1、2016级卓越班学生企业学习资料批阅情况:根据2016级卓越班学生企业学习指南,每个专业至少抽查8名卓越班学生的企业学习资料(附表16);
检查标准:落实《卓越计划2016级学生企业学习指南》的要求。
2、2017级卓越班学生企业学习组织与管理情况:根据2017级卓越班学生企业学习指南,每个专业至少抽查8名卓越班学生企业学习资料(附表17);卓越计划实施学院对2017级卓越班学生企业学习组织与管理情况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重点抽查2017级卓越班学生的分类实习情况;
3、调研承担卓越计划教学的院(部、中心)对2018-2020级卓越班课堂教学中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开展情况的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4、卓越计划实施学院对本年度教师取得企业工程经历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5、新兴工科专业建设及实施情况、普通专业新工科课程开设情况、课程思政实施情况。
检查标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原则意见
五、检查日程安排与要求
(一)检查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人 |
备注 |
11月10日上午 (第9周) |
召开检查工作组成员会议 |
罗毅平 |
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 |
11月9日-13日 (第9周) |
各教学院(部、中心)围绕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形成期中教学自查报告 |
教学院(部、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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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上午11:00前 (第9周) |
各教学院(部、中心)提交自查报告、汇总表纸质稿 |
教学院(部、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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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13日 (第9周) |
检查工作组根据安排随堂听课,进行课堂教学抽查 |
李珍辉 任振华、谭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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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13日 (第9周) |
检查工作组整理、复核教学原始资料或记录 |
李珍辉 任振华、谭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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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20日 (第10周) |
检查工作组分组进行现场检查,复核教学原始资料或记录,并进行现场反馈。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
刘 涛、李珍辉 任振华、谭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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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按时提交自查报告,认真填写各项检查的汇总表,并准备好相应数据的原始材料。自查报告、汇总表的纸质稿经院长(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13日上午11:00之前交教学运行与质量管理科沈志远,同时通过OA提交电子稿。
教务处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11月16日 (第10周星期一) |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8:10 — 10:00 |
E-407 |
外国语学院 |
10:15 — 11:50 |
F-119 |
机械工程学院 |
14:40 — 17:10 |
机械楼311 |
11月17日 (第10周星期二)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10 — 10:00 |
E-125 |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
10:15 — 11:50 |
G-207 |
体育教学部 |
14:40 — 17:10 |
体育馆 |
11月18日 (第10周星期三) |
经济学院 |
8:10 — 10:00 |
G-115 |
管理学院 |
10:15 — 11:50 |
G-509 |
电气与 信息工程学院 |
14:40 — 17:10 |
电气楼407 |
11月19日 (第10周星期四) |
设计艺术学院 |
8:10 — 10:00 |
艺术楼二楼 会议室 |
机动 |
10:15 — 11:50 |
待定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14:40 — 17:10 |
北院4-306 |
11月20日 (第10周星期五) |
纺织服装学院 |
8:10 — 10:00 |
纺织楼203 |
建筑工程学院 |
10:15 — 11:50 |
建工楼3-308 |
工程训练中心 |
14:40 — 17:10 |
工程训练中心 二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