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切实推动各系(部)努力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并为迎接 2007 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做好准备,根据学院安排,现将2006年度决定组织开展“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系(部)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坚持 “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重点加强基础建设,按照教育部“水平评估”工作的要求,全面检验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找出差距,全力整改,为迎接 2007 年评估做好准备,保证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持续提高 。评估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为指导,依照《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修订)》(院教字[2006]77号文件)并参考学院教学相关的工作条例和规定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教务处、院评估办、院督导团、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的评估领导小组。
三、评估内容
《湖南工程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所有指标。
四、 评估原则和办法
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以定量评估为主;效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结合,以效果评估为主。
五、评估检查程序
1. 听取系(部)主任评建工作汇报(要求ppt,20分钟);
2. 检查系(部)评建工作支撑材料(见附件2)和背景材料;
3. 根据评估方案对每个观测点进行评估;
4. 评估检查专家组向受评单位反馈意见;
5. 评估检查专家组讨论得出评估结论及整改意见;
六、“系部评估”材料准备
评估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备查材料和工作档案三部分。重点说明年度指标实施情况与效果。
八、评估要求
1、各系(部)应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的系(部)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评建工作。
2、各系(部)认真领会《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的内涵,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建设方案。
3.各系(部)要结合《评估方案》和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切实做到软件要严、硬件要实。
4、各系(部)要针对校内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以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
九、评估结论标准
结论根据全部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进行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其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A≥18,C≤3,D=0
合格:A+B≥16,D≦2。
基本合格:D≤5。
不合格:D>5。
十、时间安排
12月10日~12月31日 系(部)自评阶段,要求写出自评报告和整改措施。
2007年1月7日~1月20日 学院组织评估专家对各系(部)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评估专家组须知
学院成立系(部)评估专家组,负责本次评估的具体工作。
1. 评估检查专家组必须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好本次评估检查工作。
2. 在对系(部)评估检查前,学院将组织评估专家组成员集中进行培训,熟悉《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及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
3. 评估专家组评估检查完毕,整理出评估报告。
对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既是落实我院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迎接 2007 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需要。各系(部)领导应充分认识到做好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性,从学院办学的全局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0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