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院部考核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运行

关于2006年度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切实推动各系(部)努力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并为迎接 2007 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做好准备,根据学院安排,现将2006年度决定组织开展“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以下简称“系(部)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坚持 “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重点加强基础建设,按照教育部“水平评估”工作的要求,全面检验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找出差距,全力整改,为迎接 2007 年评估做好准备,保证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持续提高 评估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为指导,依照《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修订)》(院教字[2006]77号文件)并参考学院教学相关的工作条例和规定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教务处、院评估办、院督导团、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的评估领导小组。

三、评估内容

《湖南工程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所有指标。

 四、 评估原则和办法

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以定量评估为主;效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结合,以效果评估为主。

五、评估检查程序

1. 听取系(部)主任评建工作汇报(要求ppt,20分钟);

2. 检查系(部)评建工作支撑材料(见附件2)和背景材料;

3. 根据评估方案对每个观测点进行评估;

4. 评估检查专家组向受评单位反馈意见;

5. 评估检查专家组讨论得出评估结论及整改意见;

六、“系部评估”材料准备

评估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备查材料和工作档案三部分。重点说明年度指标实施情况与效果。

八、评估要求

1、各系(部)应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的系(部)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评建工作。

 2、各系(部)认真领会《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的内涵,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建设方案。

3.各系(部)要结合《评估方案》和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切实做到软件要严、硬件要实。

4、各系(部)要针对校内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以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目的。

九、评估结论标准

结论根据全部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进行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其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A≥18,C≤3,D=0

合格:A+B≥16,D2

基本合格:D≤5。

不合格:D>5。

十、时间安排

12月10日~12月31日  系(部)自评阶段,要求写出自评报告和整改措施。

2007年1月7日~1月20日  学院组织评估专家对各系(部)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评估专家组须知

学院成立系(部)评估专家组,负责本次评估的具体工作。

1. 评估检查专家组必须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好本次评估检查工作。

2. 在对系(部)评估检查前,学院将组织评估专家组成员集中进行培训,熟悉《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及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

3. 评估专家组评估检查完毕,整理出评估报告。

 对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既是落实我院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迎接 2007 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需要。各系(部)领导应充分认识到做好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性,从学院办学的全局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06年12月16日


区号:0731    邮编:411104     传真:58688512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Copyright© 2018-2022 湖南工程学院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