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06〕77号
各系(部):
为加强系(部)教学工作,促进系(部)教学工作整体上水平,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系(部)教学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现予以印发。
评估工作采取分指标分阶段进行评估或全面评估的办法。阶段评估结论或全面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并分别按1.05、1.00、0.95、0.90的系数与系部划块酬金挂钩。
望各系(部)在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附:
湖南工程学院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修订).doc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