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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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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项目制课程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多学科综合育人优势,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科研中协作创新,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征集2024-2025学年季学期本科生项目制课程。

一、 课程介绍

项目制课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教师将已有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向本科生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课题),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 课程要求

1.项目制课程的内容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应有利于开拓视野、丰富知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须在科学研究、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学生项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已有的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项目(课题)应聚焦于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者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3.项目制课程应具备一定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且上课时间和地点较为灵活。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应建立课程QQ群、微信群等,加强指导与交流,严格过程考核,注重培养学生成果。

4.项目制课程开设以学期(16学时)为周期单位,选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要求均为我校本部学生)。项目建设周期时间较长的,可分多学期开设,课程名称后面按从小到大顺序加阿拉伯数字标注,如《课程名称》分别命名为《课程名称(1)》《课程名称(2)》等,但应在一个周期课程结束后再次申请。

三、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推荐限额(每学院不超过5门)内,择优遴选,并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928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224办公室),联系人:田蓉辉,联系电话:58683533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制课程进行审定,确定开课课程及课程类别。

四、 课程考核

1.严格考核程序。课程负责人按照申请表中的考核要求及方式进行课程考核,并将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总结凝练课程经验成果。选课学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附件3),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据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撰写课程总结报告,报告格式、字数不限,要求报告中附辅导照片等佐证材料。登记表、汇总表和总结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学院统一于2025312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224办公室),联系人:田蓉辉,联系电话:58683533

3.各学院应按学校规定的试卷存档要求,妥善保存好课程考核的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平时作业、试卷、论文和《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等。

五、 保障措施

1.项目制课程纳入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经课程教学团队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1学分(根据项目制课程内容确定类别)。

2.学生在研读过程中形成专利、论文等优秀研究实践成果的,可参照《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冲抵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非艺术类)1学分。

项目制课程是学校进行课程改革与探索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参与,充分挖掘优质资源,努力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服务。


    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

        2. 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汇总表

        3.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

        4.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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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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