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切实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本科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和《关于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院级、校级和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与名额
1.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为本、专科(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且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申报课程原则上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课程负责人为学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担任过一门课程(组)负责人。校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院级精品课程。
应建立相应的课程网站。课程网站应提供有关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网上课程内容展示可参考“湖南工程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见附件1)。
已确定为院级(系级)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已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2.申报名额
院级精品课程与校级精品课程各20门。每个院(部)院级与校级精品课程各分配1门,其余指标在全校范围内评选。
二、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与名额
1.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且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并已被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含往年和本次确定的校极精品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课程负责人为学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课程网站应提供有关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至少应有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网上课程内容展示可参考“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见附件2)。
在学校确定推荐申报前,可暂只制作一位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
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
为推动高校深入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省教育厅在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立项中对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适当优先。
已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2.申报名额与课程分类
我校2009年的申报名额为4个(独立学院可另外申报一门)。
申报课程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为依据进行,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类”。
三、申报材料要求与评审方式
1.材料要求
(1)建设、完善好精品课程网站及相关网上资源。目前,依托省高等学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湖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域名http://jpkc.hnadl.cn)已开通,今年开始试运行,该网包含“精品课程申报平台”、“学校工作平台”、“在线评审平台”、“课程展示平台”等。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者可利用该工作网制作和申报。
(2)申报校级、院级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须填写《2009年度湖南工程学院校级(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须同时填写《200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4)一式五份。
(3)请各学院(部、中心)在4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方式
(1)学校组织专家在4月底进行评审。评审以校级、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汇报(多媒体汇报,汇报时间,申报校级的为5分钟,申报省级的为8分钟)、课程组提供的材料与课程网站的建设情况为主要依据。
(2)各学院(部)指标内的课程,须先由学院(部)评审推荐,再经学校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投票通过;其余指标的课程,按得票多少确定。
(3)学校择优推荐申报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
为便于评审时,专家们真实、准确地把握各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请各项目申报人(包括省级精品课程申报项目)认真填写《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数据表》(见附件5)。
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详见《关于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137号)》(见附件6)
附件: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doc
附件2湖南工程学院2009年度校级(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doc
附件4关于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 200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6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数据表.doc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